在南宁办理婚姻登记手续所需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和双方的彩色免冠照片,以及是否有血缘关系的签名证明,直接向当地政府服务中心的婚姻登记办公室申请。关于南宁民政局结婚材料的问题,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您详细解答。
1.南宁民政局结婚需要什么材料(内地结婚)?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现役军人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明和军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
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以及结婚登记申请;
3.双方最近半身免冠合影。
二、南宁民政局结婚地点(青秀区)
南宁市青年区茅桥路18号青年区政府服务中心3楼青年区婚姻登记处11号、2、3、4号窗。
二、南宁民政局结婚地点(青秀区)
南宁市青年区茅桥路18号青年区政府服务中心3楼青年区婚姻登记处11号、2、3、4号窗。
从周一到周五,上午9点:00-12:00下午13:30-16:除法定节假日外,30。
三、南宁民政局结婚法
第一百零四十六条男女双方应当完全自愿结婚,禁止任何一方强迫对方,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性不得早于22岁,女性不得早于20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登记并发给结婚证。完成婚姻登记,即建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以上是小编整理的相关内容。南宁市青秀区茅桥路18号青秀区政府服务中心三楼青秀区婚姻登记处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申请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彩色照片。如有其他需要,请到华律网进行一对一的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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