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这名妇女与房东秘密相爱,并在一起生活了6年。当房东病重并发出3次危重通知时,这名妇女没有告知房东的家人就与她结婚了。房东在13天后去世,房东的儿子说:这个女人是图房产的。
林先生是一个负责任和进步的人,他的妻子也喜欢这一点,毫不犹豫地爱上了他,结婚了,他们结婚了,有了一个儿子,婚姻生活简单而美好。
为了给妻儿带来更好的生活,林先生继续了自己的创业之旅。刚开始创业的林先生没有时间照顾家人。刚生完孩子的妻子也需要家人的照顾。双方在他们想要的生活中存在分歧。
林先生的妻子终于忍不住孤独出轨了。妻子向林先生摊牌时,两人因夫妻关系破裂而走到了尽头。经过协商,他们终于结束了几年不愉快的婚姻。
林先生几年来挣扎的夫妻共同财产归林先生所有。他的儿子由林先生抚养长大。他的妻子建议他什么都不想要,也不承担儿子的任何抚养费。
离婚后,林先生继续创业,和儿子一起长大。他既是父亲又是母亲。经过林先生的不懈努力,他确实得到了很多财产。买了几套房子后,他把儿子培养上了大学。
这时,林先生觉得自己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如以前了。他感到更加无能为力,所以他租了两套房子出去。这时,他的儿子刚从高中毕业,这时他遇到了女房客乔女士。
林先生得知乔女士单身,林先生一见钟情。比自己小5岁的乔女士保养得当,看起来很有魅力。林先生单身多年,以为儿子也上大学了,也可以考虑自己的晚年。
于是林先生追求乔女士。一开始,乔女士非常谨慎,不容易答应林先生。然而,林先生的真诚感动了乔女士,填补了乔女士多年的情感生活。
在确定了恋爱关系后,他们在林先生的房子里住了六年。他们默默地陪伴着他们,有着简单的忠诚。他们都感到非常满意,不急于领证,所以他们的关系没有公开。
林先生的儿子只知道家里有一个常年租客乔阿姨。快乐的时光过得很快。有一天,林先生突然感到不舒服。当乔女士带他去检查时,她得知这是一个严重的晚期。
一家人得知林先生的病情后非常难过,而儿子则带着林先生四处求医,但却得到了三次病危通知。这时,乔女士也心急如焚,看着林先生一天比一天差,她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当林先生得到治疗,身体状况良好时,乔女士隐瞒了林先生的家人,带林先生去领证。林先生在领证后的13天去世了。
家人为死去的林先生举行了追悼会。事后第二天,乔女士拿出与林先生的结婚证,表明林先生的遗产也有一份。
林先生的儿子小林看到父亲的婚姻非常惊讶。在过去的一年里,除了四处看医生,他的父亲还躺在家里的床上。他怎么能有精力拿到结婚证呢?
小林分析说,乔女士在父亲病重的时候,没有告诉家人就拿到了结婚证。她完全喜欢父亲的财产。她是一个贪财的人。她利用父亲的病情和家人的不知情,强迫她结婚。他认为婚姻是无效的。
小林起诉乔女士,要求取消乔女士和林先生的婚姻登记,继承林先生的全部财产。
《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责任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根据本条的规定,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民事诉讼中的事实,即谁主张,谁提供证据。
在庭审中,小林声称父亲林先生受到胁迫,但没有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因此他的主张无法确立。
一方在民事诉讼中反驳对方的诉讼请求,应当提交证据证明,否则法院不予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乔女士出示了与林先生的结婚证,具有法律效力,可以证明她与林先生是合法夫妻。
简单来说,小林的诉求是无法确立的,他对父亲因病不能结婚的主张也无法提供证据,法院只能驳回他的诉求。
作为合法继续人,乔女士最终应该分配林先生的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在林先生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他的财产由小林、林先生的母亲和乔女士平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