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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什么时候有结婚证?

2023-11-25 12:52:53 13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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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什么时候有结婚证?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中国公民在中国大陆与外国人结婚,内地居民在中国大陆与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结婚的,男女应当到内地居民永久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一)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中国居民需提供:1、本人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与对方当事人无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二)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外国人、外国华人应当提供: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明;2、公安机关出具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或临时到中国的入境、居留证;3、经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婚姻状况证明;或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4、中专、大专、本科生在留学期间一般不允许结婚。其他要求与中国公民结婚的学生(进修生、研究生等),除持有上述证书外,还必须持有学院和大学的学术证书;5、再婚者的离婚证明或配偶的死亡证明(离婚证明需经中国驻国使(领)馆认证,或由中国使领馆直接认证)。(三)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香港同胞需提供:1、香港居民身份证、回乡证或海员证;2、我司法机关委托的香港律师认定的香港婚姻登记处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以及申请人在其他任何地方都没有登记结婚的声明;3、再婚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4)澳门同胞办理涉外婚姻登记需提供:1、澳门居民身份证、返乡证或海员证;2、澳门婚姻死亡登记局颁发的结婚资格证书或无结婚登记证书;3、再婚者的离婚证明或配偶的死亡证明。(五)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台湾同胞需提供1、台湾同胞旅行证或我驻外使领馆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上面写着“台湾同胞”字样;2、台湾省公证机关出具的户籍登记簿无配偶证明或公证复印件;3、离婚或丧偶的台湾同胞还需提供经公证机关公证的离婚证明或配偶死亡证明,不能提供上述证明,未经公证的,可以提供台湾、香港、澳门报纸发表的离婚声明或者公告,不具有法律效力。(六)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华侨需提供:1、我驻国使领馆颁发的护照;2、经我驻国使领馆认证的居住国公证机构出具的无配偶证明或我驻国使领馆出具的无配偶证明;3、再婚者的离婚证明或配偶的死亡证明,经外交部和我的驻外使领馆认证。办理涉外婚姻登记的海外人员应当提供:中国人与外国人结婚时,外国人在办理婚姻登记时需要提供不同的程序。因此,在办理涉外婚姻登记时,最好咨询专业的婚姻律师,律师将为您提供最专业、最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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