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我国民政部门是我国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包括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离婚时,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下面由小编为大家解答。
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的条件:
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是已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
二、申请离婚的双方应当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三、离婚申请书是双方申请离婚的真实含义,并承担法律后果。
四、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共同财产,、与子女抚养或帮助生活困难方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承诺。
五、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民政局离婚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夫妻关系破裂后,一般会选择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登记应当符合《民法典》规定、《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以下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必须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合法当事人。非法同居的,婚姻当事人无条件提出离婚登记。因此,婚姻登记机关不接受无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的离婚登记申请人。
2、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够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典》规定,18岁以上、精神状态正常、能够充分辨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代理人只能通过诉讼离婚来解决婚姻问题。
3、离婚申请是双方申请离婚的真实含义的表达,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行为是一种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以消除所有外部障碍和干扰。所以,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离婚登记的双方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或者帮助生活困难的一方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
5、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法律行为。它涉及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这是一项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为了真正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不得邀请他人代表或更换。